《文史杂志》来稿须知
来源:三处   点击数:15   日期::2026-06-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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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稿要求

1.来稿请发电子版至编辑部邮箱:wszzlmc@163.com。

2.来稿的中文摘要、关键词、注释(主要是引用文献)务必齐全规范,凡要素不全者不予审稿。

3.来稿鼓励文风简洁,反对大而不当。行文一般以三四千字为宜,特别欢迎短小精悍的千字文。具有新意的学术论文,也力请控制在六千字以内。

4.本刊要求一稿专投,对采用文稿有权删改;若有不同意见,请在来稿时予以说明。

5.来稿一律不予退稿。凡6个月内文稿未予采用者,应向编辑部确认后再作他投。

6.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及详细联系方式、通信地址(含邮编)、银行卡号及开户行称;有学位、职称、职务、单位者,也请注明。

7.本刊已加入相关学术期刊网,所刊发文章亦统一纳入期刊网,或可以数字化形式出版;如有不同意者,请在来稿时予以明示。本刊支付作者的稿酬已包括信息网络传播的收入。

二、格式规范

1.摘要应提供文章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,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,不出现“作者认为”“本文认为”之类的主观陈述或“通过……的研究”“得出……的结论”之类的模式化句式。字数为200字左右。不需英文摘要。

2.关键词3—6个,为能反映文章主要内容的词或词组,具体标准可参照《社会科学检索词表》。

3.注释(主要是引用文献)应注明作者、书名、卷次(古籍)、出版社、出版年份及页码。如:梁启超:《中国历史研究法》,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,第14页。引用报纸、期刊文章则注明所出年、月、日或年份、期(卷)次。如:曹建、苏叶:《清代苏轼书法的刊刻与崇苏风气》,《书法研究》2018年第2期。

4.引用文献及内容注解合并在注释内,一律采用尾注(常用先秦诸子典籍可文内夹注)。注释序号(包括正文内序号)采用方括号内阿拉伯数字如[1][2][3]等依次排列,不要跳数。引用同一文献的多条注释应当合并,页数或卷数应分别标明,与序号一一对应。如:[1][2][3](汉)司马迁:《史记》卷一,卷二,卷六,中华书局1959年版,第3页,第55页,第262页。[1][3][5][7][12]刘琳:《华阳国志校注》,巴蜀书社 1984年版,第145页,第118页,第118页,第119页,第896页。

 

 

文史杂志编辑部

2026年6月1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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